管中閔不續任!台大徵新校長曝3條件:不可兼任政黨職務

▲台大今(25)日公告,即日起對外徵求校長候選人。(圖/NOWnews資料照)
▲台大今(25)日公告,即日起對外徵求校長候選人。(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台大校長管中閔去年宣布不續任校長,任期到民國112年1月7日,台大校方隨後啟動校長遴選作業,並在今(25)日公告,即日起對外徵求校長候選人,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國立大學校長任用等相關規定,且須承諾擔任校長期間,不得兼任任何政黨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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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今年2月選出遴選委員會中的18席委員,加上教育部遴派3名委員,合計21名遴選委員,負責台大校長遴選作業,並在今天於台大官網公告「徵求校長人選啟事」。

啟事指出,校長候選人資格條件包括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的任用資格;推薦校長人選前,應先經被推薦人書面同意,且被推薦人應符合國立大學校長任用相關規定,並具備高尚品德及學術成就、教育理念及行政能力、處事公正並超越黨派利益;校長被推薦人必須承諾,擔任校長職務期間,不得兼任任何政黨職務。

校長候選人的推薦方式有4種,包括中央研究院院士、國內外教授、副教授、研究員、副研究員(含退休)20人以上連署可推薦1人;各學術專業學(協)會,經該會正式議決可推薦1人;台大校友總會、各地區校友會、學生會、研究生協會,經該會正式議決可推薦1人;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能主動推薦,每5人以上連署可推薦1人。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指出,推薦者應向本會提供被推薦人的個人基本資料、學歷、經歷、著作目錄、榮譽事蹟與成就,並說明推薦理由。即日起有意推薦的個人或團體,可至台大官網「校長遴選」專區下載表件,並於6月27日下午5點前(以送達台大收發單位為準)將資料以掛號、快遞郵件或專人寄(送)達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106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逾時恕不受理。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預計在7月中旬召開會議,7月下旬至8月上旬與候選人相關人士進行訪談,8月中下旬舉行治校理念說明會,8月下旬或9月上旬辦理校務會議推薦投票,9月中下旬與候選人面談,之後選出新任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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