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精障罪犯回家 「轉銜」補社會安全網漏洞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吳怡明。(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4.27)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吳怡明。(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4.27)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自2014年捷運隨機殺人案,到近期的屏東超商「挖眼球案」,幾乎每一年都有重大社會事件,然而被告在法庭上又慣用精神疾病或思覺失調症求輕判。如何將社會安全網的漏洞補起來,成為政府重要的課題。法務部已擬定「轉銜會議」參考指引,著重追蹤機制,今年Q1已讓55人透過轉銜會議回歸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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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蔡清祥說,現在《刑事訴訟法》已修正,對於有精神病患的罪犯,在偵審期間就有「暫行安置」,判決確定後要入監服刑,出監後要到監護處分的場所,但總有一天他們要回歸社會,因此必須事先做好安排,針對個案到底是要就醫、就學還是就業都得管理好,「轉銜會議」是未來社會安全網重要的一環,只能成功不許失敗,否則要達到避免再犯的目標會非常困難。

▲近年重大社會事件。(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4.27)
▲近年重大社會事件。(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4.27)
法務部加入行政院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後,總計出席全國22個地方政府的行政輔導會議,8個檢察署與矯正機關的轉銜會議,蒐集資料及所遭遇的問題,擬定法務部精神疾病受刑人或受監護處分人加強社區轉銜機制流程圖,以及轉銜會議辦理Q&A參考指引供參考。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吳怡明表示,地檢署將於受監護處分人出院3個月前、矯正機關將於精神疾病受刑人出監2個月前,邀集心理、衛政、社政、勞政、民政、更生保護等機關,就個案治療情形與需求提供協助,必要時邀請家屬出席,做好銜接。

去年10月間,士林地檢署辦理的轉銜會議是處理一名年約30歲,犯下傷害案,患有中度精神障礙患者的案例。據了解,患者在北監服刑完畢後至精神醫院,結束刑後強制治療要回歸社會前,檢察官通知其父親來開轉銜會議。

轉銜會議中,各機關評估該名患者具有就業能力,主動提供家屬培訓計畫,患者父親聽完後站起來向大家鞠躬說「不好意思,我家小孩的事情,讓大家這麼麻煩,他出來以後我會好好照顧他,如果之後要治療的話,會再拜託政府單位引薦醫師。」

吳怡明說,當他聽到家屬這樣講,基本上這個小孩有救了,而且以後再犯率會很低。

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及各地檢署推動下,今年1月至3月已開過31場轉銜會議,陸續讓55人回歸社會。目前在監精神病患2000多人,在醫院受監護處分人約180人至200人。

▲法務部長蔡清祥。(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4.27)
▲法務部長蔡清祥。(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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