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青檢改再轟最高法院 請司法院啟動行政調查

▲最高法院跟劍青檢改為了累犯舉證筆戰。(圖/翻攝司法院官網)
▲最高法院跟劍青檢改為了累犯舉證筆戰。(圖/翻攝司法院官網)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累犯」加重誰舉證,這幾天在司法界燒起來,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今(29)日再發聲明,批最高法院昨天回應劍青檢改的新聞稿,是一種「司法行政」明顯侵害「司法審判」的重大違失,為避免上行下效,請司法院儘速啟動行政調查懲處、個案評鑑或懲戒程序,避免日後一再發生,禍害台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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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最高法院大法庭27日的裁定,主要爭點只有「檢察官負實質舉證責任」,「旁論」提及「被告前科表不算」,並「舉例」要「額外調查的一些執行文書」,然而28日劍青檢改開砲後,最高法院回應劍青檢改的新聞稿內容,讓劍青檢改29日再發聲明,指該新聞稿新編、自創「如檢察官聲請函調,法院應予以駁回」,此論述於法無據,明顯為「法院行政逾越界線,干預審判」。

劍青檢改表示,按「法官不語」原則,目前高院以下各級法院發布新聞稿,均謹守分寸,嚴守界線,此番最高法院新聞稿自己帶頭作亂,自己胡亂添加,要求各級法院可全面駁回檢方聲請,完全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撰寫者顯然對大法庭內容極為熟稔,若是審判庭成員,在裁判後新編自創原裁判沒有的訴外法律見解,已涉嫌違反「法官不語」、《法官倫理規範》,倘若不是審判庭成員,則應屬司法行政人員,請司法院或最高法院啟動個案評鑑調查。

劍青檢改表示,當前國民法官新制推動之際,高院以下各級法院莫不兢兢業業,最高法院既無貢獻,反而透過大法庭添加下級審工作負擔,從累犯調查、定執行刑開庭、毒品再犯,五花八門,無奇不有,據聞還有很多提案躍躍欲試;面對大法庭宛如衝業績、大暴走之奇葩行徑,真心希望最高法院自我節制,不要再添亂,讓下級審和基層司法人員好過一點,更呼籲最高法院千萬不要以「大法庭提案件數」,作為評判「三審調辦事是否留任」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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