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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確診者隔離治療的勞工,若因職業上原因染疫者,屬於職業災害,資方應准請「公傷病假」,可領工資補償;勞工個人因素確診,若請「特休假」資方需給付全薪,如請「普通傷病假」需給半薪,請事假則無薪水。
疫情期間,子女因學校停課,勞工請假照顧12歲以下就學就托子女,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就讀國、高中職、五專的子女,請特休假照顧仍可領全薪,但請「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均為無薪假,勞工局提醒勞、資雙方若有疑問,可向各工會或勞工局詢問、協助。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