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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聽到這說法相當難過,但家裡確實因為爸爸賭債而積欠許多錢,自己與妹妹每個月都會撥一筆錢幫忙還債,且母親因為需要長期看護,也必須支付高昂費用。當母親聽到女方這般說法,認為女方太愛計較,一家人就必須一同分擔家庭重擔,可女生也表明,若不答應她能接受不結婚,也願意自己獨自扶養小孩,原PO表示「我也不想讓我女友摔進我們家的坑來…如果是你們…看著女友肚子越來越大你們還會結婚嗎?」
眾人見文後一陣唏噓,回覆「是我,放手吧!別連累別人,她願意嫁妳,也是因為愛你」、「她沒錯啊,如果她家有債務,你媽就會要你躲遠遠的」、「這個狀況….你沒什麼權利拒絕吧,就簽了。畢竟房子本來就不屬於你,而且她只是保護自己,如果真的說起來這都很合理,幹嘛要難過,而且你簽也是一種保護她的方法啊」、「女生蠻聰明的啊!」、「房子是婚前財產,就算離婚男方也沒資格分」。 (編輯:李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