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狠喊「房屋不共有」!男心碎 網反勸:放過人家

▲結婚前夕,女方狠喊要簽房屋不納入夫妻共同財產,男子聽了心碎,網友勸:「放過人家」。(示意圖/pixabay)
▲結婚前夕,女方狠喊要簽房屋不納入夫妻共同財產,男子聽了心碎,網友勸:「放過人家」。(示意圖/pixabay)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相戀、交往是兩個人的事,但若進階到結婚生子,那就會成為兩個家庭都需互相磨合得大事。就有民眾在網上分享,婚前時女方突然與他表示,因為現在這間套房為女方個人購買,希望能先簽好該房不納入夫妻共同財產,他聽後相當心寒,將整件事發上網路,詢問是否還應該與對方結婚,而網友卻都認為「請放手讓你女朋友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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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於臉書粉專《靠北女友my girl》發文,表示雙方已交往兩年,因為近期女友懷孕且迫近適婚年齡,於是正在討論結婚事項,可女方突然表示自己已購入一間大套房,希望要簽婚前協議書,寫明該套房即便未來離婚,也不會納入夫妻共同財產,他追問這樣做的原因,女方表示因為男方家庭環境問題,擔心到時候被連累,連套房都不見。

男方聽到這說法相當難過,但家裡確實因為爸爸賭債而積欠許多錢,自己與妹妹每個月都會撥一筆錢幫忙還債,且母親因為需要長期看護,也必須支付高昂費用。當母親聽到女方這般說法,認為女方太愛計較,一家人就必須一同分擔家庭重擔,可女生也表明,若不答應她能接受不結婚,也願意自己獨自扶養小孩,原PO表示「我也不想讓我女友摔進我們家的坑來…如果是你們…看著女友肚子越來越大你們還會結婚嗎?」

▲(示意圖/取自pixabay)
▲女方婚前表明,希望能簽訂婚前協議書,希望即便日後離婚,自己購買的房子也會是歸個人所有。(示意圖/取自pixabay)
眾人見文後一陣唏噓,回覆「是我,放手吧!別連累別人,她願意嫁妳,也是因為愛你」、「她沒錯啊,如果她家有債務,你媽就會要你躲遠遠的」、「這個狀況….你沒什麼權利拒絕吧,就簽了。畢竟房子本來就不屬於你,而且她只是保護自己,如果真的說起來這都很合理,幹嘛要難過,而且你簽也是一種保護她的方法啊」、「女生蠻聰明的啊!」、「房子是婚前財產,就算離婚男方也沒資格分」。 (編輯:李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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