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喜收法院通知!參加審判「爽賺7500」 眾羨喊:想報名

▲原PO在初選名冊中,中籤成為候選國民法官。(圖/取自《爆廢公社二館》)
▲原PO在初選名冊中,中籤成為候選國民法官。(圖/取自《爆廢公社二館》)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若是突然收到法院通知,想必不少民眾會相當緊張,不過若收到「這封信」,可是萬中選一的運氣,根據網友分享,自己收到「國民法官初選」中簽通知,若經選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並全程參與審判期日,則可領取三日的旅費、出席費,一共7500元,讓網友羨炸狂喊「好想被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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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信明文寫上,若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都可領取7500新台幣。(圖/取自《爆廢公社二館》)
▲通知信明文寫上,若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都可領取7500新台幣。(圖/取自《爆廢公社二館》)
根據幸運網友於「爆廢公社二館」貼出法院的通知信,內容為通知原PO,在國民法官初選中被選為「候選國民法官」,若全程參與任期日可依日領取「日旅費500元」;如又經過選任成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並全程參與審判期日及座談會,則可領取三日旅費加出席費,一共7500元台幣。

不少網友見狀全羨喊,「這什麼爽缺」、「三天7500真的很多,如果用特休去還比較好」、「比去當教召還爽」、「我自願每天去,選我拜託」、「這是隨機還是要線上報名?」。

實際上此法案為「國民法官法」,為了藉由國民參與刑事案件審判,增進司法與社會對話,實施內容為隨機抽選出6位素人擔任國民法官,另可選1至4名備位國民法官候補,再加上3位職業法官共同審案,決定被告是否有罪及刑責。

至於國民法官的資格,須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資格,但若曾被判有期徒刑確定、與被告或被害人有一定關係、以及未完成國民教育之民眾都將被剔除;在職業限制上,特殊職業像是正副總統、各級政府機關首長、黨務人員或是現任、曾任法律相關專業人士如法官、律師等,也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編輯:鍾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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