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陳男與馬女原為同居情侶,但陳男曾有家暴紀錄,馬女不堪其擾,遂於2020年10月間提出分手,並向法院申請保護令,禁止陳男不得騷擾或跟蹤馬女,且需遠離馬女住處至少1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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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尚非無教化可能,另外考量陳男已年邁65歲,若日後有機會假釋,也屬垂暮之年,再犯機率不高,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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