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醋男闖前女友家「狂砍」情敵43刀!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地方法院今天判處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地方法院今天判處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子(65歲),日前因不滿馬姓前女友分手後另結新歡,竟用板手闖入馬女位在楠梓的住處,再持水果刀狂砍她現任林姓男友43刀,導致其傷重不治,馬女的手、背部也在反抗過程中,不幸中刀,陳男落網後,被依殺人、傷害罪起訴;案經地院審理,認為陳男素行不佳,手段兇殘,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據了解,陳男與馬女原為同居情侶,但陳男曾有家暴紀錄,馬女不堪其擾,遂於2020年10月間提出分手,並向法院申請保護令,禁止陳男不得騷擾或跟蹤馬女,且需遠離馬女住處至少1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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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陳男明知有保護令存在,仍置之不理,並於去年7月3日傍晚,先以板手擊破馬女住處大門玻璃後,闖入屋內,再持刀劃傷馬女右後背部與手背,林男見狀連忙上前制止,不料卻反遭陳男狂刺43刀,最終因左臂動脈被刺斷,大量失血死亡。

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尚非無教化可能,另外考量陳男已年邁65歲,若日後有機會假釋,也屬垂暮之年,再犯機率不高,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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