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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園分局副分局長吳俊諗表示,何男被帶返派出所後,雖已連絡上拘留所,但考量何男拒絕夜間偵訊及防疫等問題,因而將他留置在所內,並在隔天上午送往分局偵查隊;但2日早上7點55分,員警已準備將何男帶往偵查隊,備勤的員警先去上廁所,未料何男早就將腳鐐打,又趁著值班員警背對他時從大門溜走,儘管第一時間已追上去,但何男於鳳林路上攔了計程車逃脫。
吳俊諗也表示,只要嫌犯沒有攻擊他人或自傷的跡象,通常不會上手銬,至於腳鐐如何打開有待何男說明;初步了解,何男已是第三次酒駕被逮,上次被逮捕已經是10多年前,目前沒有工作與家人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