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實秋兒「與未成年女友性交」還錄影!認罪賠18萬獲緩刑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拍攝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將楊男輕判4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圖/取自維基百科)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拍攝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將楊男輕判4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圖/取自維基百科)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前議員楊實秋的兒子楊澤祖(23歲),4年前與未成年高中女生交往,還拍下性愛影片,女方事後擔心不雅影片外流,遂報警處理,台北地院審理時,楊男當庭認罪,並賠償女方18萬元,法官因此依拍攝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將楊男輕判4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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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楊澤祖2018年2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17歲的女高中生,雙方進而交往,但楊男明知對方尚未成年,卻還是與其偷嘗禁果,更用手機拍下2人性愛影片,並上傳個人雲端留念。

2020年,女方滿20歲後,擔心當年影片會被外流,遂於同年11月報警,但因當時女方尚未成年,因此楊澤祖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地院審理後認為,楊澤祖雖造成被害人身心危害,但楊犯案時年僅19歲,尚屬對兩性充滿好奇的年紀,且當時2人在交往中,拍下的不雅影片也沒有外流或牟利,犯後也積極彌補過錯,獲被害人原諒,因此酌減其刑,判處緩刑。(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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