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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表示,自己舉雙手贊成校內民主,也絕對支持性平委員會納入學生代表,但強調「這不代表候選人可以為所欲為!」認為校園自治選舉是民主的實踐,性平委員更是肩負擬訂性平教育、調查處理性平案件、規畫性平校園空間的重責大任。指出鼓勵大學實踐校園民主自治,但透過競選要承擔校園性平推動之責的學生代表,就該有基本且正確的素養,直言「失序的選舉不是民主」,而是「反智的民粹」。
吳思瑤以國家舉辦的公職人員選舉為例,指《選舉罷免法》第55條明確規範候選人不得有「煽惑他人犯內亂罪或外患罪」「煽惑他人以暴動破壞社會秩序」「觸犯其他刑事法律規定之罪」的言論,如果候選人政見違法,中選會擁有審查之責,不可能放任違法主張刊印在競選公報上,監察小組將「令其修改,否則不予刊登」。強調「持法而行」,國家單位如此,大學當然不能自外於法律。
吳思瑤指出,學生候選人可能是出於幽默想拿性平開玩笑,但言論自由也有界限,法律就是最後的底線。教育者該做的,就是在制度上和教學上提供正確的引導、適時的糾正。
吳思瑤說,教育部長潘文忠也對候選人政見連連搖頭,但希望部長不是嘆口氣就算了,要求教育部針對此一個案,即刻督促台大改善。因為大學自治要建立在合法的界線內,也要真正帶領學生學習性平知識,畢竟大學之所以超然而獨立,正是因為它肩負神聖的教育責任;因應愈來愈開放的校園民主,教育部在通案上也要給予大學相關自治選舉的基礎指引,以此案為鑑,在符合大學自治、程序正義及性平素養的前提下,檢視相關選舉規範,導正違法的言論主張。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