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突襲二度彈劾檢察官 劍青檢改點名高涌誠干預司法

▲監委高涌誠二度彈劾偵辦曲棍球案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 (圖/NOWnews資料照)
▲監委高涌誠二度彈劾偵辦曲棍球案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 (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監察院上周五(6日)深夜突襲公告二度彈劾偵辦「曲棍球案」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今(9)日表示,如果不照你執政黨的意思起訴,就要被監察院重複彈劾嗎?強烈譴責特定監委一再追殺基層檢察官,干預司法,試圖殺雞儆猴,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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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青檢改提出三點疑問,第一點,職務法庭判定檢察官並無違失,為何監察院可以重複彈劾,一再追殺?第二點,民間司改會經常宣稱「救援」和「平冤」,為何系出同源的高涌誠委員卻一反常態,強逼檢察官起訴?第三點,如果證據不足卻勉強起訴,被法院判決無罪,責任要算誰的?

劍青表示,監委高涌誠以枝微末節的程序問題,於2019年間恣意彈劾陳隆翔,據已披露資訊顯示,高涌誠在約詢過程中揚言「曲棍球案已緩起訴確定,要能翻案、重啟偵查的方式之一,就是將檢察官彈劾」,大剌剌踐踏檢察獨立的紅線,結果被職務法庭兩個審級狠狠打臉,判決陳檢察官並無違失,不受懲戒。

劍青指,高涌誠不僅不對烏龍彈劾道歉,還自己操刀二度就同一案(曲棍球案)重複彈劾,完全無視「一事不再理」的基本法理。一次咬不死,找碴再咬一次,務求「弄死」一個在基層兢兢業業的辦案檢察官。

劍青質疑,高涌誠前為司改會執行長,為何一反常態,不斷指責檢察官沒有提起公訴?難道只因為要幫前立委段宜康「如果我說的不是事實,願當眾吞下三顆曲棍球」的宣示來解套嗎?依「人權律師」出身的「人權」監委高涌誠的超低起訴標準,假如陳隆翔將直接證據不足的理事長起訴,法院判無罪的話,責任算誰的?高涌誠是否就要對承審法官彈劾、移送?「反正話都你在說,你要彈劾就彈劾」。國家公器被這樣糟蹋濫用,令人痛心。

前(2020)年6月底,蔡總統「再度」提名高涌誠任監委,劍青檢改當時已指出,高涌誠有重大干預司法獨立的爭議,請立法院從嚴審查,但仍順利通過,讓人疑惑。我們要公開請問陳菊院長,您領導的所謂「人權」監察院,到底要放任「人權」監委踐踏人權到什麼時候?

劍青檢改表示,我國乃法治國家,檢察官基於客觀中立,依法偵辦犯罪,不受任何外力干涉。政治權貴嫻熟法律,試圖透過各種途徑干預司法個案。所幸近年來,法治觀念進步(並非法治進步),政治不得干預司法已是普遍常識。但少數監委自己本在經營律師事務所,又把司改當門好生意,或與政治權貴結交投其所好,導致法治倒退淪喪,實為我國之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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