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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防疫保單理賠爭議成燙手山芋,金管會、衛福部與保險業者應共同討論一套配合措施,以避免道德風險。一名產險公司高層表示,防疫保單設計必須符合政府相對應的防疫政策,進行被保險人的損害計算,包括被匡列隔離14天所需花費粗估等,如今政府大幅改變防疫政策,防疫保險設計基礎遭到嚴重破壞,在巨額虧損的理賠壓力下,若主管機關不速解亂象而進行「行政減災」,保單之亂將是恐全民皆輸。
依據商品送審相關規定,保單費率的制定應採商品開發時最近三至五年的統計資料,以依據2021年台灣發生率為例,台灣平均確診率為0.07%,亞洲確診率約為1.82%;若以2020年資料則更低於2021年。而根據一般精算實務與送審經驗,精算能進行的風險加成一般以40%為上限,以2022年來說,也就是對應的最高2.5%。
和泰產險表示,當初商品設計普遍皆依法令規定進行判斷設計或再輔以趨勢,即使要產險公司負擔社會責任吞下來,2.5%的風險轉換率應該是承擔的上限,但決定政策由清零轉為共存時,讓產險業者負擔超出應負擔社會功能的責任十倍以上,「那就是逼死所有業者」,行政減災為不得不之作法,更有其他業者表示如有行政減災也會考慮加入配合。兆豐產險則重申,依保單條款內容負擔應負責任。
產險公司高層認為,透過行政手段降低災害影響,以達到各方權益平衡,如醫界近期拋出的新冠肺炎(COVID-19)從第5類法定傳染病調整至第4類,以減輕理賠金壓力,都應可提出來公開討論、尋求各界共識,探討其可行性,才能避免全民皆輸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