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事故結案 運安會對交通部改善建議僅一項

▲運安會針對各個單位提出改善建議,就交通部僅一項,「重新檢視組織分工」。(圖/記者黃仁杰攝,2022.05.10)
▲運安會針對各個單位提出改善建議,就交通部僅一項,「重新檢視組織分工」。(圖/記者黃仁杰攝,2022.05.10)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歷時一年多,台鐵0402太魯閣事故結案報告今(10)日出爐,此次事故造成司機員2名及乘客47名共計49人死亡;清潔人員1名及乘客212名,共有213人受傷,為我國史上最嚴重的鐵道事故。運安會針對各個單位提出改善建議,就交通部僅一項,「重新檢視組織分工」。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依運輸事故調查法,運安會成立太魯閣事故專案調查小組,結案報告今日正式出爐,綜合事實資料及分析結果,羅列影響安全的直接因素、間接因素及根源因素等結論計47項,並對台鐵、交通部、鐵道局、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工程會提出16項改善建議。

針對主責運轉安全的台鐵局,提出共九項建議,包含明訂臨軌施工安全管理規範及落實機制,納入契約要求,並於投標須知中強調,以充分揭露安全規範,規範內容至少應包含,施工前風險識別及評估原則、定義斷電封鎖實施條件並設置配套程序、明訂工區範圍且須納入所有受施工影響之可能區域等。

另外八項分別為,建立變動管理制度,明訂人員作業、工程技術、組織人員等變動前須進行危害辨識、經適當風險評估並擬訂控制措施;提供台鐵局工程發包承辦及查核人員完整之施工影響運轉安全之評估訓練,以提升稽核及審查能力;重新檢視工期追加之計算方式,避免廠商因趕工及成本考量,忽略施工安全防護;參考國際規範,考量如車間通道及玄關之車廂結構撞擊緩衝區,重新評估限制站票區域、設置警告標示與加強車長管控;檢視並強化官方網路平台與列車上之乘車安全資訊,以確保涵蓋事故後乘客所需之緊急應變與安全設備使用資訊;檢視並強化各車型列車之行車應變安全設備、車長所需之安全設備相關技術文件、以及車長訓練與技能檢定方式,以利緊急應變之執行與成效;強化運轉、維修及車長之手冊品質管理,確保文件內容有效性,且相關人員能取得有效之版本;評估安裝符合國際建議標準之事件紀錄器,並積極應用紀錄器內之安全資料提升行車安全。

對交通部鐵道局,運安會提兩項建議,應參考國際鐵道安全規範或研究,修訂監理法規納入安全標準或建議措施,如異物入侵主動偵測系統、隧道防護措施要求等;檢視並強化行車人員訓練與技能檢定之查核機制,以確保鐵路營運機構確實執行。

建議內政部營建署,強化「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並與「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工程會之「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及「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等系統進行介接並增加勾稽功能主動提出示警,以利業主、專案管理及監造廠商進行工地主任資格審核。

公共工程委員會建議則有3項,同相關單位,檢視及加強宣導防止廠商「借牌」之措施;於現行之政府採購公報系統基礎下,加強宣導廠商停權之判斷準則及即時通報機制;優化及加強宣導運用工程履歷資料,以利工程主辦機關在辦理招標選商時,選擇優良廠商及工程專業人員參與公共工程。

而對主管機關交通部,運安會僅提出一項建議,重新檢視組織分工,明確區分鐵道安全監理、鐵道工程及鐵路營運組織之專責化,以利權責分明。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