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空調業者「聯合縮短保固期限」 遭公平會重罰1390萬

▲公平會今日宣布,國內15家空調業者,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因此委員會決議,根據廠商營業額及市占率等條件,分別處以10-250萬罰鍰,合計處1,390萬元罰鍰。(圖/NOWnews資料照)
▲公平會今日宣布,國內15家空調業者,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因此委員會決議,根據廠商營業額及市占率等條件,分別處以10-250萬罰鍰,合計處1,390萬元罰鍰。(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鄭妤安/台北報導

公平會接獲多位民眾檢舉,國內家用空調業者透過餐敘決議聯合降低保固年限。經立案調查確認後,公平會今(10)日宣布,國內包括大金、Panasonic、雅光、日立等15家空調業者,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因此委員會決議,根據廠商營業額及市占率等條件,分別處以10-250萬罰鍰,合計處1,39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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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指出,因民眾檢舉並提供相關事證資料,故立案調查。調查後發現,Panasonic、大金及日立等3大空調業品牌,自2019年3月起陸續將家用空調的全機保固年限從原先的3年延長至7年,其餘品牌業者紛紛跟進,形成各空調品牌在保固條件上競爭的局面。

然而,在2019年11月26日,卻有15家空調業者,市占率站九成以上,透過餐敘共同達成聯合降低保固年限之合意,將全機保固年限縮短為3年,並將合意內容製成書面文件簽名。

公平會表示,因家用空調同質性高,具高度替代性,單一業者縮短保固年限即會面臨市場流失之風險,故同業間藉由合意之方式共同縮短保固年限,即得以確保共同利益。

此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5條第1項本文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之禁制規定,分別對台松公司、和泰興業公司、雅光公司及日立江森公司等4家業者各處250萬元罰鍰;聲寶公司、禾聯碩公司及三洋電機公司等3家業者各處80萬元罰鍰;格力公司、三菱電機公司、憶聲電子公司、新視代公司、萬士益公司、夏普公司及威技公司等7家業者各處20萬元罰鍰;宇暉科技公司處10萬元罰鍰,合計處1,39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上述業者雖尚未實施縮短保固行為,但同業之間對於價格、產量、交易對象、交易地區或其他相互約束事業營業活動達成合意,足以影響市場供需功能,已構成違法聯合行為,與業者事後有無遵守執行該合意是兩件事。故再次提醒,同業之間應避免協議商品價格、交易條件等營業事項,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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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