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監事根本在選聖人?學者:審委組成是難產關鍵

▲公視董監事時常難產,學者認為,除了調降門檻,審查委員的組成才是關鍵,應思考如何與政治脫勾。(圖/公視臉書粉絲團)
▲公視董監事時常難產,學者認為,除了調降門檻,審查委員的組成才是關鍵,應思考如何與政治脫勾。(圖/公視臉書粉絲團)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公視董監事時常難產,外界多把關鍵原因放在審查門檻過高,建議速修《公共電視法》,文化部去年9月曾預告修正《公視法》,將董、監事審查同意門檻由3/4降為2/3,但目前草案尚未函送立院。學者認為,除了調降門檻,審查委員的組成才是關鍵,應思考如何與政治脫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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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公視董監事選任辦法,由立法院依政黨比例推舉11至15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董監事候選人則由行政院提名,經審查委員3/4同意後,方通過審查,送請行政院聘任。

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江雅綺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表示,《公視法》當初制度的設計,大概是希望有「行政機關以外的把關」,避免政府掌控公共媒體,卻忽略「立法院」也是政治運作的一環,審查委員由立法院依政黨比例推舉,很難與政治脫勾,再加上要經過3/4多數同意,相當於要掌握立法院3/4的委員比例,簡直比修憲門檻「立委1/4提議、3/4委員出席、3/4委員同意」更高,只要1/4少數審委動用否決權,就無法通過,董監事的選任也因此每每難產,最近一屆更是「一任做成兩任」,拖了快1000天,才協調成功選出新的董監事。

但《公視法》為何不能修改?江雅綺以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為例,BBC做為老牌的公共媒體代表,面對科技進步與世界變化衝擊,董事會組成方式也歷經改革,在二○一七年就翻轉原先的信託董事會制(TRUST BOARD),將原先由信託董事負責的法規監督部分,轉移給英國通傳監理辦公室,並成立單一董事會(UNITARY BOARD),獨立運作,成員經歷公開遴選程序和BBC高層共同組成,並且為有給職,權責相符。

她認為,現在台灣公視董監事屬無給職,頻率不高的董事會、也不可能鉅細靡遺管到每日新聞採編作業或公視日常運作,實際上對集團經營影響較大的,還是董事長、總經理等高層。即便如此,董監事的選任標準,居然動用到比照修憲的高門檻,「會以為是在選聖人」。

尤其,公視董監事雖然採用超高標準選出優秀人才,但就算是「聖人」,也需要時間,才能深入公廣集團的營運問題;此外董監事依法為無給職,就算公視出現問題,也難以要求這些算是為公益熱忱付出的董監事負責。

江雅綺強調,過去經驗已經證明,超高標準的《公視法》設計,會讓董監事人選成為政治角力的犧牲品。她更舉例,不管是採行公開遴選的BBC,或是由行政機關提名經國會同意的NHK,都沒有像台灣這樣獨一無二的怪異制度。因而,倘如寄望未來公廣集團有更好的表現,應該盡速修改《公視法》,並挹注更多資源與經費,讓董監事的產生與公廣集團運作,能有與世界接軌的合理制度、讓公廣集團的功能充分發揮。

曾任第5屆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文大新聞系教授莊伯仲認為,目前公視董事產生的機制很理想化,但只要在野黨掌握關鍵少數,就可以卡死董監事選任,換人執政的時候,又換成另一方來卡,因此建議把​董監事審查同意門檻由3/4降為2/3,透過絕對多數的方式,嘗試與政黨比例脫鉤。

另外,他說,公視董監事的審查委員依政黨比例推舉,代表誰在立法院席次多,就能推派更多代表,如此制度注定與政治掛勾,導致董事審查永無寧日,因此他建議未來可嘗試逐步改革,修正審查委員組成方式,一半的審委依政黨比例推舉,另一半審委由與公共電視有關的公協會、工會來推薦,家長協會等團體也可納入,如此的組成模式較為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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