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自購海外快篩!即日起至6月30日止 每人不超過100劑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至今年6月30日前,民眾自國外輸入個人自用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以每人限一次不超過100劑,無須向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 ,可直接由海關放行通關。(示意圖/取自unsplash)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至今年6月30日前,民眾自國外輸入個人自用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以每人限一次不超過100劑,無須向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 ,可直接由海關放行通關。(示意圖/取自unsplash)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至今年6月30日前,民眾自國外輸入個人自用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以每人限一次不超過100劑,無須向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 ,可直接由海關放行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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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個人自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產品對防疫影響甚鉅,食藥署為確保國內此類產品的安全及有效性,對於相關輸入案件審查皆審慎把關。

惟考量疫情升溫,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個人自用需求遽增,食藥署為便民防疫,規劃輸入個人自用新冠病毒檢驗試劑彈性措施,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前,民眾自國外輸入個人自用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以每人限一次不超過100劑,無須向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 ,可直接由海關放行通關。

食藥署提醒您,民眾自行輸入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僅供個人防疫使用,不得販售。建議選用「家用」檢驗試劑產品,不限為衛福部核准之EUA產品,惟使用產品前,請詳閱產品說明書之用途、使用方式、警告注意事項等內容。

另民眾自行輸入非衛福部核准之EUA產品,檢測結果不得作為配合防疫政策判斷依據,其產品安全及有效性需由民眾自行負責。(編輯:孫唯容)

▲(圖/指揮中心提供)
▲即日起至今年6月30日前,民眾可自國外輸入個人自用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圖/指揮中心提供)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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