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長林陵三機要宋乃午 探病譙三字經遭起訴

▲圖為台北地檢署。(圖/NOWnews資料照,社會中心翻攝)
▲圖為台北地檢署。(圖/NOWnews資料照,社會中心翻攝)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的機要祕書宋乃午,去年10月因行車糾紛,當眾怒嗆林姓司機三字經,林姓司機則噴宋辣椒水。台北地檢署今(17)日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宋男,傷害罪起訴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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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耕莘醫院因防疫需求,將雙向車道改為單向車道,宋乃午不知此事,於2021年10月16日晚間7時許開車前往耕莘醫院,在醫院前的車道上,發現葬儀社接體車迎面而來,一時被嚇到而下車與對方理論。宋怒罵接體車林姓司機三字經,林則以噴辣椒水回擊,雙方互控公然侮辱、傷害。

檢方依據醫院保全證詞,認定宋當時只是揮舞雨傘,宋傷害罪嫌不足,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宋。

20年前,交通部長還是林陵三的時代,曾辦理ETC採購案。2002年至2003年間任機要秘書的宋乃午,被控洩露評選委員名單給業者,收賄28萬元。偵審期間,宋乃午曾在地檢署前亮刀說「若有拿一毛錢就切腹自殺」。最高法院2010年11月,將他判處11年,褫奪公權8年定讞。

2011年1月,北檢傳喚宋入監,宋偷渡大陸,同年3月遭發布通緝,但隨即在珠海市被公安逮捕,同月18日押解返台歸案,2016年假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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