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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表示,台美雙方於2021年針對防衛作戰需求,共同完成「不對稱作戰」原則之定義,並於同年納入國防報告書「軍事戰略」與「建軍規劃」章節中說明;在此重申:「不對稱作戰係指作戰型態與方式,在於打亂敵作戰節奏與速戰速決企圖,非個別武器裝備選項」。
國防部強調,國軍各項武器裝備籌獲,係依敵情威脅及聯合戰力規劃指導,納入計畫執行,並以國防自主為優先,無法自製或需快速提升戰力項目,方採對外採購方式籌獲,不受個別軍火商影響。
國防部指出,國防戰力整備攸關台海與區域安全之穩定,對於評估或洽談中之軍購案,均依美方軍售作業規定,秉持低調保密原則處理,國軍絕對以發揮國防資源最大效益為目標,持續與美方洽談籌建符合當前及未來情勢所需最適武器裝備,並要求依約甚至提前交運,以精進台美雙方軍事互通性,確保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