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修法學權躍進 賴品妤感動:逾17年終有大進展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等人提案之《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這個會期有望三讀。(圖/賴品妤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等人提案之《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這個會期有望三讀。(圖/賴品妤辦公室提供)

記者黃宣尹/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9日審查民進黨立委賴品妤等人提案之《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歷經了5個小時的審查,審竣完畢順利出委員會;並宣布在這個會期有望三讀。賴品妤說,橫跨了30餘年的倡議、超過17年未大幅修正的大學法,在今天終於有了重大進展,她與教委會同事們都覺得非常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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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大學法關於「學生賦權」有諸多重點值得關注。法條內容包含「大學合併」,大學擬訂合併計畫,不分公私立,皆需經校務會議同意;「校長遴選」,公私校校長遴選委員會都應有至少五分之二為學校代表,其中應包含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

另還有「校務會議組成」,學生代表比例提升到五分之一,且教師代表中未兼行政主管職務者不得少於教師代表人數二分之一;「學生會運作」,落實學生代表參與各級會議,且學生事務相關會議學生代表比例不得低於五分之一,並提高學生會獨立、自主性。

賴品妤表示,大學法在沒有院版的前提下,凝聚了跨黨派委員的高度共識,全條文不保留協商送出委員會;橫跨了三十餘年的學生賦權倡議,在今天有了重大進展,堪稱是學生賦權的歷史時刻。

賴品妤提及,她在去年底經過與諸多學生團體如臺灣學生聯合會的討論後,率先提出大學法修正案;並公開宣示希望在她擔任召委的這個會期,與大家一起終結這部懸而未解的修法工程。

賴品妤強調,雖然有部分通過的修正條文因為教育部的堅持故僅是勉予同意,但這橫跨了30餘年的倡議、超過17年未大幅修正的大學法,在今天終於有了重大進展,她與教委會同事們都覺得非常感動。

賴品妤補充,尤其19日是她擔任第五會期教委會召委任內最後一次的議程,能與擔任過輔大學生會長的同黨立委張廖萬堅、擔任過台大學生會長的同黨立委范雲、學生時期便參與學生賦權運動的同黨立委林宜瑾及其他立委一起將大學法修正案送出委員會,也特別具有歷史意義。

賴品妤感性地說,感謝每一位關心這個議題的夥伴,有大家的支持才能走到今天這一步。同時,她也呼籲希望儘速將大學法三讀通過,以讓學生們真正能享受到立法的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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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