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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恒嘉委任律師游儒倡表示,私菸案誰應負納稅義務的法律適用、免稅菸品是否要課稅有爭議,想請稅法、刑法專家提供法律鑑定意見。
吳宗憲委任律師王振志表示,希望法官妥速審判,且全案是「政治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都很清楚,希望法官獨立審判。法官諭知候核辦。
2019年7月,總統蔡英文要出訪加勒比海4友邦,華航負責總統專機,由空品處副總邱彰信、協理于堯及代理組長黃川禎組成決策小組,邱下令免稅菸品「完全不設限」,黃再與侍衛室訂菸承辦人少校張恒嘉、吳宗憲「揪菸」。
檢方認定,吳宗憲行前預購9200條菸,運至華膳保稅倉庫存放,等專機返國後在機邊交貨;另外,隨行人員在專機上,向空少購買809條菸品,總共售出1萬9條菸。同月22日,總統結束12天「自由民主永續之旅」返國,遭時任立委黃國昌踢爆有國安官員隨團走私菸品;當時,吳宗憲等人調派總統府貨車,載運其中9797條菸,被調查局當場攔截查扣。
儘管吳、張等人一審時主張,逃漏的稅是關稅,不在《稅捐稽徵法》規定的逃漏稅項目,但北院採納檢方見解,將關稅等納入貪汙的「漏稅」物品範圍內,認定他們逃稅將近819萬元,並痛斥此案侵害國家稅收、破壞社會大眾信賴、嚴重損害國家形象還國際聲譽,將吳、張分別重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