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私密影像犯罪修法初審通過 條文保留送協商

▲小玉前年透露曾花150元買下AI換臉技術「DeepFake」。(圖/NOWnews資料照,小玉YT)
▲小玉前年透露曾花150元買下AI換臉技術「DeepFake」。(圖/NOWnews資料照,小玉YT)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性私密影像犯罪猖獗!立法院今(23)日初審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只有增訂妨害性私密集不時影像罪的章名取得共識,其他都沒有取得共識,因此保留。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3日併案審查行政院、朝野立委所提《刑法》有關性私密影像的27個修正草案版本,但歷經3小時討論,只有增訂《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專章的章名取得共識,其餘條文無法取得共識,因此保留交黨團協商。

例如,立委邱顯智認為,行政院版的「性影像」定義是一種描述性定義,但時力黨團所提版本,則規範性定義「性私密影像」且更為具體;確診立委高嘉瑜視訊表示,法務部的定義過於狹隘,而她的版本是定義「性隱私影像」。

立委江永昌認為,政院版只處罰製作流傳「他人的性影像、他人經科技變造的不實性影像」,卻沒處理「非他人性影像,卻偽稱為該他人」的行為,這種「張冠李戴」的行為只能以誹謗罪相繩;而誹謗罪僅2年以下,問題是要最重本刑3年以上的罪才能核發調取票,若不提高刑度,可能落得被害人名譽被嚴重侵害、卻無從追訴的結果。

立委范雲說,如果深度偽造(Deepfake)的標的無關性影像,是否一併處理?立委劉建國質疑,如果透過剪接或變造聲音加入性私密影片,且聲音又具有高度辨識性,該怎麼處理?

行政院3月10日通過防制性暴力等4項修正草案,包括: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等。會議主席黃世杰會後受訪表示,4項修正草案的條文彼此間有連動,需做一致性處理,但大部分條文尚待溝通,因此保留,後續程序可能要到下會期處理。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