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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也給這位17歲的員工月薪4萬3,工時則是晚上5:00工作到12:00準時下班,月休6天,還有供餐、車費補助以及三節年終,「工作內容則是簡單餐飲調理,實際忙的時間大概2小時」。
沒想到近期原PO意外洩露自己的經營淨利潤,這位員工卻開始大喊「老闆你賺賺18萬,才給我4萬多,是慣老闆吧,至少給我7萬月薪」;而原PO聽完也決定硬起來請對方離開「下次不敢隨便在臉書找人了」。
詳細過程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你創業要承擔失敗的風險,她什麼都不會給4萬就很好了」、「老闆的版本、員工的版本、旁人的版本通常是三個版本,很難評論」、「17歲開要7萬的價碼是真的蠻扯的」、「也太好了吧...我每天做的要死12小時月休四天才4萬4」。(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