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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豪氣的發言,讓不少網友好奇的猜測事情真相,「該不會是套路?撿了就通往冥婚之路?」、「看起來自導自演的成分比較多」、「拾獲者自己寫上去比較有可能」、「用鉛筆寫,是拍完照再擦掉嗎?」、「講的很好聽 我看是轉運錢吧」、「小朋友字跡,爸媽賺錢很辛苦」、「字好像小朋友的字…是不是小朋友拿爸媽的錢在惡作劇?」
但實際上有網友則曝光事件真相,表示自己看過同張圖片被傳至其他平台,因此認為是惡作劇造假的成分較高,怒回原PO「多久的圖了,還再用」、「沒梗了嗎 龜缸欸」。
而根據台北地方檢查署提醒,路邊撿到他人遺失物請送至警察局,否則根據刑法第337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編輯:鍾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