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副總撞死人疑找「高層」關說!刑事局副局長自請處分

▲羅男違規橫跨雙黃線左轉,導致一名戴姓騎士閃避不及被撞上,送醫不治,事後更被指控,找來警方高官「關心」。(圖/翻攝畫面)
▲羅男違規橫跨雙黃線左轉,導致一名戴姓騎士閃避不及被撞上,送醫不治,事後更被指控,找來警方高官「關心」。(圖/翻攝畫面)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30日電)新竹縣天虹科技羅姓副總經理日前開車撞死騎士,家屬質疑羅男找警方關說。刑事局副局長黃家琦今天發聲明說,僅單純對友人表達關心,並還原相關經過,造成後續非議自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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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科技羅姓副總經理日前開車和機車騎士碰撞,造成騎士不治,家屬控訴羅男找警方高層陪做筆錄,還指出警員筆錄問「父親有無自殺傾向?有慢性疾病?」讓家屬感到委屈氣憤。

針對新竹縣新埔警分局長林英煌陪同羅男製作筆錄引發爭議,縣警局28日也公布懲處3人。但新竹縣議員連郁婷今天在臉書貼文,影射雲林縣警察局長李謀旺關說某科技副總車禍肇事案,李謀旺發聲明指內容全然不實,不排除提告。

外傳曾致電關心的黃家琦下午也發布聲明稿表達深深歉意,他說,因為一起單純車禍,引發後續很多聯想,又造成牽連很多不相干的人,自己內心實感不安,所以特此說明。

黃家琦表示,自己曾任職新竹縣警察局,調離後至桃園市服務期間,因過去秘書吳先生(現任職新竹縣刑大副大隊長)的介紹,而和天虹科技羅先生曾在桃園有一面之緣的餐敘。

他說,因羅先生於18日當天發生車禍、心情恐慌,曾找吳姓副大隊長前往派出所瞭解事故並諮詢過去類似車禍判例等,吳姓副大隊長建議羅先生坦然面對負起責任;後來羅先生接獲筆錄通知後,擬再請吳姓副大隊長陪同去派出所,但後者因妻子染疫而無法陪同。

黃家琦表示,羅先生因此才向自己傾訴其心情低落,他同時也告知對方肇事責任應容易釐清,一切依法處理,坦然面對即可。

但因顧念羅先生為吳姓副大隊長的友人,黃家琦說,自己才聯繫林英煌前往寬慰羅先生的心情,可能有利案情陳述與釐清,但也請林英煌一切務必依法辦理,並告知若時間不便無法前往也沒關係,絕無不當要求。

他提到,關於羅先生本人的書面聲明稿,在媒體曝光前,自己都未閱讀過,也無轉交新竹縣警局代發。

黃家琦表示,本案為單純對友人事故恐慌轉達關心,但造成後續非議,甚至牽連同僚,和造成長官困擾,內心深感不安,所以決定還原經過、勇於面對,也向警政署督察單位報告過,以此書面說明,並自請處分。(編輯:李錫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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