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擬開放2歲幼兒上混齡班 全教總:影響幼兒權益

▲教育部擬開放2歲幼兒混齡到3-4歲班級。示意圖。(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2020.12.31)
▲教育部擬開放2歲幼兒混齡到3-4歲班級。示意圖。(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2020.12.31)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教育部近日預告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草案,擬將2歲學齡幼兒混齡到3-4歲班級,但預告修訂日期僅7天、到6月9日。全教總質疑,教育部刻意在端午連假前預告修法居心叵測,並呼籲即刻踩煞車,保障2歲幼兒權益。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全教總指出,學籍界線是教育政策與資源分配的重要標準,更是衡量學童生心理發展狀態的依據,因此2歲幼兒的身心發展與相關設備法規均不同3歲以上,故規劃為不同學籍。但本次預告修正的內容,純粹因教育部設立2歲專班量能不足,無法提供足量托育量能、滿足社會需求,所以異想天開地要將2歲幼兒混齡,以此來為自己的毫無效能的托育政策解套。

全教總表示,這非基於兒童發展最佳利益修訂,教育部此舉已損及教育學籍設立的根本意義與教育政策誠信,甚至影響幼童權益;教育部無視幼教現場的反對聲浪仍執意修訂,實在不是一個教育部門該有的決策行為,呼籲教育部即刻踩煞車,保持現行規定,勿犧牲2歲幼兒權益。

教育部回應,有關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修正草案,已於今年5月6日邀集地方政府、教師、教保、家長等相關團體徵詢意見,並於6月2日起進行草案預告,將持續聽取各界意見,作為修法的參考。

教育部表示,配合行政院少子女化政策計畫,以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為施政主軸,民國106至110年累計已增加2155班,並將提前於111年達到3000班目標;其中2歲專班增加477班,增加逾7000個就學機會,111年預估可再增設2歲專班約280班,並持續鼓勵地方政府增設2歲專班。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