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發霉長蟲過期蛋 黑心父子檔下場曝

▲黑心父子檔聯手賣過期、發霉長蟲的腐敗變質蛋液,今天遭桃園地院判刑重罰。(圖/資料照,記者李春台翻攝)
▲黑心父子檔聯手賣過期、發霉長蟲的腐敗變質蛋液,今天遭桃園地院判刑重罰。(圖/資料照,記者李春台翻攝)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萇記泰安蛋品公司,涉嫌自2010年開始將回收各賣場即將到期、逾期或退貨盒裝蛋品,重新整理打印日期後銷售給不知情廠商販售,甚至連長蟲的壞蛋也打成蛋液賣出。桃園地院7日下午將負責人李春明、兒子李智堯父子檔,依違反食安法、詐欺等罪,分別執行3年、罰金600萬元與應執行1年6月、罰金100萬元。此外,萇記泰安公司因違反食安法遭重罰2500萬元,泰頂山公司也被判罰10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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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調查,曾為全台第二大蛋商的萇記泰安公司、泰頂山農產公司從2010年起,持續回收各賣場即將到期、已逾期或其他原因退貨之盒裝雞蛋,將外觀完好的雞蛋重新包裝、變更製造日期與有效日期,販售給不知情各通路業者與消費者,其中全聯、大潤發等賣場與乖乖食品等公司都是受害者。


檢方查出,泰安公司負責人李春明與李智堯為父子關係,為牟取暴利,罔顧食品安全衛生與消費者健康,將逾期回收雞蛋,連同應銷毀發霉、長蟲、品質不佳蛋品,以人工敲打方式混入一般液蛋,售與給不知情食品廠商、通路業者、蛋糕店與熱炒店,製成相關食品供應不知情消費者食用,嚴重危害民眾健康。李春明複訊時辯稱處理方式為業界慣例,對健康應無虞,仍可食用,犯後全無悔意,檢方向桃園地院量處重刑。


桃園檢方查扣相關出貨紀錄、帳冊、報表,掌握使用長蟲蛋、發霉蛋等應銷毀蛋品打入液蛋與詐騙食品廠商相關事證,估算犯罪所得高達6,443餘萬元。


桃園地院審理時,考量李春明、李智堯分別擔任被告萇記公司、泰頂山公司負責人,為節省成本,明知逾期蛋品、逾期、變質或腐敗之蛋液有違害人體健康之虞,仍予以出售予賣場或商家,造成該等商家重大之損失,並致消費者心理恐慌,惟考量犯後均坦承部分犯行,業已與大潤發等公司達成和解並給付賠償,審結依違反食安法、詐欺等罪,判處李春明應執行3年、罰金600萬元;李智堯應執行1年6月、罰金100萬元,萇記公司遭重罰2500萬元、泰頂山公司也被判罰100萬元,其餘員工則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5年不等,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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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