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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取締點對點非法傳輸有難度,陳羅崇、翁世達、郭玉鳳、許恭誠直接做起盜版源頭,把正版電影上傳,趁網友下載轉傳時擷取網友IP並加以取締,每告一次就是數十或上百名網友。網友為避免追訴麻煩,幾乎會選擇與各影片版權公司和解,陳等4人可根據合約,抽成35到45%或直接對分。
調查發現,陳羅崇自2014年至2019年,從得利影視、華映娛樂拿超過500萬元、翁世達自得利影視拿到20萬,郭玉鳳自2016年起靠翁男幫忙誘捕網友,自海樂、車庫賺進逾400萬元,許恭誠自2014年至2019年賺約200萬元。
據了解,檢察官會發現國內有著作權蟑螂,是因北檢智財專組先前偵辦「華映娛樂」控告網友違反《著作權法》案時意外發現的,而林義傑公司的營運手法也一模一樣,但差別在於,著作權蟑螂掛在版權公司名下,但林是直接成立另一個公司,並在近1年內到處對網友提告《著作權法》案,有些地檢署還被該公司提告的案件塞爆,不少檢察官還上論壇交換心得,引起北檢智財專組重視,因此指揮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