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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部分金融機構涉有違反中央銀行及金管會規定,有關涉違反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規定者,例如寬限期、核貸成數控管、動工款、調整期處理方式及執行等;另有涉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控管、風險權數計提不符等問題。
金管會還發現,借戶在短期內頻繁買賣房地產,在同一銀行申貸,未確實查明實際購屋用途,仍以自住條件核予高成數貸款,不利防範投資客以銀行資金炒房;對未徵取土地興建計畫者有核予長年期購地貸款,或借戶未如期取得建照動工,持續展延,有依原條件展延、或未依原批覆條件控管外,或有於展延時解除條款或調整利率者,不利防範借戶以金融機構資金養地及囤地。
檢查局表示,一般情況民眾可負擔房貸收支比約3成,但炒房團中的民眾房貸收支比卻高達9成,明顯高出一般可負擔範圍,背後就是炒房團挹注資金進行操作,而上一次炒房團是代書臨櫃用現金提領或還款,以規避資金流向追蹤,這次炒房團是利用ATM替借戶還款或提款。
不僅如此,在辦理餘屋貸款部分,金管會也發現有建商一再展延未推案銷售,金融機構未確實了解久未銷售及去化緩慢原因,持續依原貸款期限及條件展延,不利防範借戶以金融機構資金囤屋;對未依計畫興建廠房者,一再展延,未依原批覆條件控管,核准展延時又調整利率,不利防範工業區土地炒作。
其實,金管會在今年1月下旬也曾揪出「江媽媽炒房團」,領軍共20多名投資客透過勾結建商、代書、房仲組成「零元炒房團」,向一家中型銀行進件,透過徵授信漏洞炒房。,這次金管會再揪出的炒房團,竟是向同一家中型民營銀行2分行融資炒房,融資金額合計1.45億元,檢查局認為,這並不符合5P審慎授信原則,尤其現在房價不斷攀升,銀行若對授信太寬鬆,借戶本身財力不夠還核准高額貸款,對銀行整體風險管理並不好。
也因為這次檢查再度發現炒房團,利用投資理財課程誘導民眾向銀行融資炒房,金管會已函請銀行公會研議「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也將邀集案關金融機構負責人提出說明,以了解對防範投資客炒房之內控作為;對部分金融機構涉有違反中央銀行及金管會不動產相關規範一節,將移請中央銀行處理及由金管會依情節採取適當的行政措施。
金管會也將持續就金融機構對中央銀行及金管會不動產授信規範的法令遵循情形加強監理及查核,並呼籲各金融機構應自我檢視有無類此情形,建立控管機制、強化授信風險控管及健全業務經營,透過自律導正,以協助實現居住正義,並維持金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