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官員朱瑞皓收180萬回扣 判7年10月定讞

▲國立傳藝藝術中心。(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李清貴翻攝)
▲國立傳藝藝術中心。(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李清貴翻攝)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文化部人文司長朱瑞皓4年前在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任內,涉勾結白手套覓尋合作廠商,開口要求護航、收回扣,1年多內經手2個標案,就共收取工程回扣共180萬元。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貪汙治罪條例判處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沒收犯罪所得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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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朱瑞皓2018年7月起擔任傳藝中心副主任。緣2018年間傳藝中心辦理戲曲裝修案,2019年間辦理琴房統包案,採購案由朱瑞皓主管並擔任評選委員。

合夥經營潤祥室內裝修的邱祥豪、陳金源於2018年8月起擔任朱瑞皓的白手套,共謀尋找有意投標的廠商;安慶營造廖育強拿到白手套交付的招標內部文件,評估可獲取利潤,並談定回扣的比例後,評選前,朱瑞皓、廖育強及白手套等4人則約在羊肉爐餐廳、烏石港海鮮餐廳不當飲宴,或到酒店飲酒作樂橋招標事宜。

最後,在朱瑞皓護航下,2個標案評選後均由安慶營造得標,事後各分得120萬元、60萬元回扣。

高院認為,朱男年收入達150萬元,為填補個人資金缺口、貪圖不法財物,竟共同尋找合作廠商承標工程以收取回扣,客觀上不足以引起同情,自無減刑餘地,也不符合緩刑法定要件,維持北院判決結果,依2個收取回扣罪,合併判處7年10月,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北院將同案共犯陳金源判5年6月、邱祥豪2年,緩刑3年、廖育強1年,緩刑2年,3人都沒有上訴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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