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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面試者回應「我想是這樣,老闆明知道菸要50,卻只給我30,要不是考驗我,不然就是不想多給錢,那我就會直接去買,並讓商店寫個收據,回頭讓財務報銷,或透過行動支付轉帳給我也行」;第2位則回答「我會說表示自己不是很懂菸,也怕買到老闆不想要的商品,不如就讓公司的櫃檯去買比較保險」。

第5位求職者開頭就提到「我即使知道這菸要50元,也不會當場說」,他強調「我會到店裡後打電話給老闆,說這裡賣的菸可能是漲價了,需要50元,裝作剛知道的樣子,並詢問要不要換其他牌子,其實這段話繞了一圈,換不換牌子不重要,就是要讓老闆明白,就算真的買了50元的菸,也是我加錢買的」。
面試官和主管聽完第5位的回答後,眼睛立刻亮了起來,甚至直接抬起頭宣布他當場錄取,面試官解釋,這樣應對方式是最合理的,因為「裝作不知道,說明菸漲價」能顧及老闆的面子,詢問「要不要換其他牌子」也委婉說明老闆給的錢不夠,這樣即使自己墊了20元,事後也不會因為要錢而感到尷尬,這樣對雙方都好的作法,是公司在與客戶交涉時相當重視的環節。(編輯:張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