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邱顯智批評,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搭訕絕對不屬合法使用個資的範圍,連合法盤查的理由都不是,且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另外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5條規定,這並非告訴乃論的犯罪,邱顯智呼籲警政署積極調查,不要讓少數人的不當行為,影響民眾對警察的信任。
而新莊分局今日回應表示,該案發生於3年前,當事員警見女子深夜穿著單薄,故前往關心。據警方調查,該員警並未使用公務資訊電腦查詢個資,簡易核對證件便放行。但是事後私下傳訊,導致社會觀感不佳,仍有疏失,核定一支申誡處分,並要求單位主管加強輔導。(編輯:倪浩軒)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