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懷宗涉貪獲緩刑 律師遞狀請檢方上訴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圖/取自潘懷宗臉書)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圖/取自潘懷宗臉書)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因利用人頭涉詐公費助理補助費,士林地院考量他認罪、繳回犯罪所得、犯後態度良好,昨宣告緩刑5年。律師林憲同不認同法院對涉貪者宣告緩刑,今(16)日下午到士林地檢署遞狀,請求檢方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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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憲同表示,80年代或60年代的減刑條例,政府都將貪汙犯排除在外,拒絕給予緩刑,士院卻給潘懷宗緩刑,他不能接受,以向士檢遞狀,請求上訴高院,以展示政府與司法肅貪的決心。他說,自己跟潘懷宗都曾當過民意代表,雙方沒有怨隙,但貪汙犯不能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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