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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社綜合泰國外電報告,王逃回泰國後長達一周左右躲藏在山區,17日在父親陪同下在泰國清邁向警方投案,隨即被泰國警方從清邁帶到曼谷偵訊,但王在泰國警方初步偵訊時,辯稱「人不是我殺的」,警方不採信,將繼續調查偵辦。泰國警察總長蘇瓦(Suwat Chaengyodsuk)1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王嫌將留在泰國受審,不會引渡到台灣,甚至還親自訊問王嫌。
中壢警分局昨天召開記者會說明,專案小組研判第一現場在新北市土城區,經調閱數百支監視器,發現王大賢9日上午潛逃出境,已將相關案件資料經刑事局提供泰國警方,也派駐泰聯絡官與泰警進行專案會議,合作查緝。
刑事局國際科科長李泱輯昨天指出,以往台泰有合作成功引渡案例,本案王嫌與被害夫婦都有泰國籍,且李女在泰國家屬已提起殺人告訴,台泰都有司法管轄權,將持續透過司法互助管道與泰國政府協商,將王男引渡回台接受偵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