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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輔導長趕赴飯店,請飯店打電話至房間,呂姓艦長接電話後自動下樓,隨即被陳帶離現場,2人搭計程車去喝茶聊天。23日,呂又在船艦上的電工間撫摸女少尉的頭、耳、肩膀。
24日,女少尉傳LINE質疑陳姓輔導長「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偏袒呂姓艦長,但陳認為,艦長有家庭、小孩,希望她作罷,否則事情爆發,當天參加餐敘的所有官員均會受波及。25日,女少尉再度致電陳,質問為何發生這種事,還要處於危險環境中,「誰可以保護我?」
10分鐘後,呂姓艦長致電女少尉道歉並請求原諒,還答應賠償19萬元,要女少尉當作沒發生這件事,不要鬧大。
事後,海軍司令部記陳男2大過,並核定2019年12月16日退伍,陳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雄風飛彈誤射事件,副艦長才記2小過,有違比例原則,請求撤銷處分。
北高行認為,陳積極勸阻女少尉不要依法定程序申訴,確有怠忽職責情事,且陳早在2007年、2015年均曾出現類似違失情節遭懲處,海軍司令部的判斷並無違誤,駁回陳的聲請。可上訴。
另外,呂姓艦長在事發後,經海軍艦隊指揮部調查屬實,當天就被解除艦長職務,並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