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里長代辦「以屋養老」!盜領失智里民百萬存款、房產

▲高雄市成德里長楊弼勝,利用照顧失智里民為由,將對方百餘萬存款領光,還將房子以假買賣方式過戶到妻子名下。(示意圖/取自pixabay)
▲高雄市成德里長楊弼勝,利用照顧失智里民為由,將對方百餘萬存款領光,還將房子以假買賣方式過戶到妻子名下。(示意圖/取自pixabay)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前高雄市鳳山區成德里長楊弼勝,日前以照顧蘇姓失智里民為由,竟將對方百餘萬存款領光,還將蘇姓里民的房子,以假買賣方式過戶到妻子名下,再拿去抵押借款,用來清償自身債務,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偽造私文書罪判楊男徒刑1年、妻子蕭女徒刑6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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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楊男在擔任里長期間,得知里內有位蘇姓老婦患有失智症,生活無法自理,因此楊男找上蘇婦家屬商量,欲協助其入住台南一家養護中心,費用則由蘇女妹妹幫忙繳納。

隨著蘇婦妹妹年紀增長,開始無力遠赴台南看望失智的姐姐,因此於2018年時,委託楊弼勝,把姐姐轉回高雄另間安養中心,並表示後續會存127萬元到姐姐的帳戶,作為她的照護費用,同時將存摺、印章等交給楊保管,允諾未來如果錢不夠用,將使用「以屋養老」方式,把蘇婦名下的房產拿去銀行借款,支付後續的安費中心費用。

豈料,楊男後來生意失敗,急需大量現金,竟趁著保管里民存摺的機會,將帳戶裡的129萬全部盜領光,拿去清償債務,儘管如此,仍無法還清欠債,導致他再與妻子合謀,以假買賣方式,將房產也一同過戶,後續再向銀行抵押借款420萬元。

直到安養中心因被欠費,聯繫上蘇婦的妹妹,全案才曝光;地院審理期間,楊男雖承諾賠償350萬元,並獲得蘇婦妹妹原諒,但法官認為,楊男受託照顧里民,本應善盡忠實義務,卻辜負他人信任,私吞數百萬元,考量對家屬、里民造成的衝擊,因此依偽造私文書罪判楊徒刑1年,蕭女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可上訴。(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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