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確診條件!6/21起「家用PCR陽性」醫師確認即確診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圖/指揮中心)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圖/指揮中心)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表示,為因應COVID-19本土疫情並保全公衛防疫與醫療採檢量能,同時掌握提供高風險族群抗病毒藥物時效,考量國內目前已有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專案製造之家用核酸檢測產品,可供民眾自行購買及進行測試,經諮詢專家及綜合評估後,已於昨(21)日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新增「民眾使用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通過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驗試劑檢測陽性,並經醫師確認,亦可判定為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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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例定義。(圖/指揮中心)
▲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例定義。(圖/指揮中心)
指揮中心說明,修訂後之病例定義,新增檢驗條件(四):「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通過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或核酸檢驗試劑檢測陽性,並經醫師確認。」,並自今(2022)年6月21日起適用。

指揮中心另指出,自今年5月26日起,已納入民眾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不分年齡及族群,經醫師確認,即可研判為確定病例,本次再新增核酸檢驗試劑檢測陽性相關條件,可提供民眾更即時診療及投藥。

指揮中心再次提醒,民眾使用抗原或核酸檢驗試劑檢測為陽性,請於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寫上檢測者姓名及檢測日期;如以視訊診療進行評估,請將檢測卡匣/檢測片及健保卡一起拍照;如至醫療院所/社區篩檢站請醫師現場評估,應以夾鏈袋或塑膠袋將檢測卡匣/檢測片密封包好攜帶前往,以利醫師於視訊或現場進行評估。(編輯:林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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