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再禁台竹筴魚:包裝檢出新冠陽 農委會火大抨擊

▲今(23)日中國海關總署再公告,因台灣冷凍竹莢魚包裝樣本中,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暫停該公司產品申報1週。 (示意圖,與本文無涉/記者張塵攝)
▲今(23)日中國海關總署再公告,因台灣冷凍竹莢魚包裝樣本中,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暫停該公司產品申報1週。 (示意圖,與本文無涉/記者張塵攝)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

繼10日中國禁止我國石斑魚輸入、15日暫停我國白帶魚進口一週後,今(23)日中國海關總署再公告,因台灣冷凍竹莢魚包裝樣本中,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暫停該公司產品申報1週。對此,農委會今下午回應,強調目前科學研究,並未發現有病毒透過水產品傳染人,呼籲中方提出更具體的科學證據。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10日中國海關總署動植物檢疫司發函表示,去年以來,中國海關多次從台灣地區輸出石斑魚中檢出孔雀石綠、結晶紫禁用藥物,還檢出土黴素超標,決定自6月13日起暫停台石斑魚輸入。

15日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又說,台灣水產品在外包裝上驗出「新冠陽性」,將暫停接受相關企業產品輸入一週,且要求海關加大對於台灣輸入冷鏈產品的新冠病毒檢測,以確保民眾安全。

中國海關總署今公告,因從台灣輸中國的1批次凍竹莢魚包裝樣本中,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自即日起暫停接受台灣水產品生產企業東和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產品申報1週至29日。

對此,農委會發言人陳淑蓉強調,「我們再次重申目前科學研究,並未發現有病毒透過水產品傳染人」,並指中國不斷以新冠肺炎為由影響國際貿易,從前年的11月起在WTO/SPS委員會就有許多國家,包含加拿大、歐盟、印度、美國等國陸續提出關切,中國應依照國際規範,採行符合風險管控的適當措施,「相信不只是我方,許多國家都在等待中方提出更具體的科學證據」。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