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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分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鹿港鎮海浴路一帶出現5面黑色木牌,直接用白色筆書寫「死亡」2字,放在馬路或燈桿旁,導致附近居民不安,經交叉比對相關資料,25日傍晚查獲涉嫌放木牌的馬男到案。
馬男向警方供稱,由於之前騎腳踏車在附近被狗追,認為當地有「不乾淨」的東西,才會在木牌寫字要嚇狗;警方指出,馬男是在地人,非治安顧慮人口、頭痛人物,對於供述難理解,但查無馬男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詢問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法院簡易庭裁定。
警方指出,馬男行為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勿心存僥倖,以免受罰,就算是惡作劇也不可。(編輯:黃世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