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訂「婚前3契約」!男不爽簽:根本羞辱我 網卻不挺

▲近年來不少情侶成婚前,都會先訂下協議,避免日後發生爭執有理說不清。(示意圖/取自shutterstock)
▲近年來不少情侶成婚前,都會先訂下協議,避免日後發生爭執有理說不清。(示意圖/取自shutterstock)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近年來不少情侶成婚前,都會先訂下協議,避免日後發生爭執有理說不清。不過就有男網友準備與女友結婚,對方也草擬「婚前契約」,但3個條件曝光後,卻讓他怒喊「根本羞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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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網友在論壇Dcard上發文訴苦「我目前28歲,年薪80萬,女友則是40萬」,平時兩人生活的開銷幾乎都是由原PO負擔,近期他也詢問女方是否有意願步入人生下一階段。

沒想到女友聽完,隨後開始草擬婚前契約,其中三點包含一、若生小孩,要住50萬元的月子中心,而且孩子須母姓;二、男方不用買房,女方家長已經買好一間房,但在娘家同條街,又因為女方有房,所以男方要負責生活費用、吃飯和水電網路,其他衣服娛樂化妝品,女方會自己花錢;三、夫妻財產分開算,因為女方爸媽給了她不少股票,每年股利所得就超過男方的薪水了。

▲一位吳姓女子,透過相親認識另位吳姓男子,兩人進而結婚。不料婚後發現吳男是同性戀,且還患有愛滋病,吳女過世後,家屬控訴吳男行為根本是詐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原PO認為,女友開出的婚前契約條件根本在羞辱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這些條件曝光後,讓原PO氣得大罵「總覺得很羞辱人,而且占盡便宜,小孩跟他姓,還我要付生活費,但是夫妻財產又分開,現在我終於知道為何賺那麼少她還卻那麼敢花了」。

然而貼文曝光後,有部分網友感慨回應「這樣是古代的入贅吧?孩子跟她姓,跟她父母同住,那全部都應該她自己付吧」、「現在就這樣,以後結婚會不會壓榨你」。

但多數網友則有不同看法「這個契約內容,似乎跟傳統女性被對待的方式,也差不多」、「有錢又年輕,你不願意還有很多人願意的」「、內容還ok吧,她出房男方出飯錢水電,其他各自處理。只有小孩跟誰姓,這個可以討論,也沒規定一定要跟父姓啊,不過分吧」、「本來覺得蠻羞辱的,但仔細想想她現在年輕健康吃好喝好有錢有房沒事嫁給你生小孩做苦工幹嘛,你在她心中就沒有優秀到值得她犧牲嘛」。(編輯: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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