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有多愛喝 高雄男6小時內2度酒駕 3年內7次拒測

▲高雄旗津區陳姓男子短短6小時內2次騎車酒駕拒測,警方查出他3年內酒有7次酒駕拒測。(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高雄旗津區陳姓男子短短6小時內2次騎車酒駕拒測,警方查出他3年內酒有7次酒駕拒測。(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到底有多愛喝!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子不僅有空就和三五好友喝了起來,自己在家也能喝。日前陳男酒後騎車,遭轄區旗津所員警攔下酒測,因陳男拒絕酒測不僅機車遭扣,警方還開單重罰18萬元,未料,陳男又騎著電動自行車趴趴走,還在6小時裡兩度被警方在同路段查獲,陳男仍拖待變拒測,警方只好再度開單罰2400元,警方調查發現,他竟然3年內高達7次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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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警員蔡宜哲、蔡昆霖於24日下午擔服巡邏勤務,17時許在旗津三路發現陳男騎機車行車不穩,攔查發現陳民全身散發酒味,準備對他實施酒測,陳男消極不配合接受酒測,員警當場開立拒測罰單並移置保管車輛。

▲陳男24日下午5點左右才遭酒酒開單18萬扣車,未料同一天23時許,轄區員警又在同一路段攔檢陳男發現他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陳男再度拒測,6小時內2度被員警查獲。(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陳男24日下午5點左右才遭酒酒開單18萬扣車,未料同一天23時許,轄區員警又在同一路段攔檢陳男發現他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陳男再度拒測,6小時內2度被員警查獲。(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未料,同一天23時許,警員劉育賢擔服取締交通違規勤務,在旗津三路上看見陳男搖晃地騎乘電動自行車,警方上前盤查聞到酒味,陳男再度拒測,6小時內2度被員警查獲。

旗津所副所長黃慶仁表示,陳男酗酒性導致慢性病症纏身,仍不見收斂飲酒習性,,雖然陳男兩次都以拖待變,仍然被立場堅定的員警當場掣單舉發並查扣車輛。陳男騎乘機車拒測罰18萬元,另騎乘電動自行車拒測罰2千4百元,算一算2次拒測至少要付出18萬2千4百元的代價。

鼓山分局長蔡鴻文呼籲,新酒駕處罰規定已修法通過實施,除加重罰則外,對於10年內酒駕累犯交通局也會公佈行為人的相片個資,個人及其家人均會為其酒駕行為而名譽蒙羞,且可能使多個家庭破裂,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上路,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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