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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大學校長應具備中研院院士、教授或曾任相當教授之教學、學術研究工作等其中一項資格,且須擔任學校、政府機關(構)或其他公民營事業機構之主管職務合計3年以上。
台大校長遴委會組織及運作要點規定,台大校長應具高尚品德及學術成就,以及教育理念及行政能力。處事則須公正並超越黨派利益。另擔任校長職務期間,不得兼任任何政黨職務。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表示,昨天截止收件後,今天將會拆封資料並進行整理,需花1週時間核實、確認被推薦人的資料是否符合相關資格。預計7月上旬召開遴選委員會議,審議相關名單,獲全體委員1/3以上推薦票數(至少7票同意),才能成為候選人,會後才會公開確切校長候選人名單。
根據期程,校長候選人名單公告後,預計7月下旬至8月上旬進行候選人訪談,8月中下旬舉辦治校理念說明會,8月下旬或9月上旬進行校務會議推薦投票,校長遴選委員會於9月中下旬與候選人面談後,將召開會議並投票選出下任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