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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曝光,立刻有網友表示:「T跟U,不是1.0和2.0差別!!」、「就不是一家公司,不然你去蘋果問它為什麼不能維修安卓」、「你去7-11買東西買錯了,你跑去全家然後認為全家會給你退換嗎?」、「U-bike不是讓你騎長途的」、「你怎麼會產生ubike和tbike是同一家的幻覺」,不過也有網友出面緩頰:「競爭對手又如何?一卡通、悠遊卡超商不也都能用?大眾運輸不也是支援?」、「歐盟已經規定幾年後通用type C囉,到時候就可共用了,先進思維就是會聽到不便去改善不便」。
另外也有網友補充,「臺南市是自己開發的獨立系統,這比較尷尬,再來,UBIZKE問題,這是縣市政府簽約租用拆帳問題了。台北租的車,帳目上算台北市政府資產,跨縣市移動後,到台中後,到時又有需要用人工搬運的方法將這台後送回台北」、「現在北北桃是可以跨縣市還車的,新竹縣市、苗栗、台中也是可以跨縣市,至於什麼時候台北到台中都可以跨縣市還車,應該有機會吧…」、「認真回,如果開放這樣跨縣市騎,每個縣市的車輛數會變動,有些增加有些減少,雖然量夠大也可能不變,但對於企業經營成本可能會提高不少⋯要不斷跨縣市把車多的運到車少的縣市,要去外地還是公共腳踏車-大眾運輸-到當地再騎當地的公共腳踏車比較好」。(編輯:陳珮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