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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到去年為止,全台灣仍有582名「雙薪教授」,若以最新調整的大專教師薪資級數推估,這些已經退休的高官或國立大學資深教授,各私校所提供的薪資級數必然為最高級以上,即本俸加上學術研究費為121,550元,若聘用一位新進的專任助理教授,本俸加上學術研究費僅為73,640元。
他指出,換算下來,每聘用一位「雙薪教授」的薪資,至少可以聘請1.65位新進的專任助理教授,但這些「雙薪教授」的卡位與占缺,導致近1000名優秀博士人才被拒於私立大專院校外,無疑是人力資源上的一大損失。
高教工會主張修法,自政府機關或國立大學退休並開始領取退休年金者,若還願意繼續工作,無論是在私立大專院校或其他的私人機構,皆應依據實際工資比例(相較於全時工作而言),來減少部分退休年金的給予。若擔任的是全時工作(在私大大專院校即為領取全額薪資以上之專任教師等),則應全面停止領取退休年金,直到結束全時工作為止。
教育部回應,已透過「於計算獎補助款核配基準時進用退休再任教師不得列計為專任教師人數」、「限制私立學校使用教育部獎補助款支付退休軍公教人員薪資」、「已領退休金再任私立學校之軍公教人員退撫儲金改由私立學校負擔」等措施,降低退休軍公教人員再任私校情形,近年已呈現減少趨勢,未來將持續落實相關措施,以減少退休後再任私校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