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碩論涉抄襲 教育部:學校應依處理原則查處

▲新竹市長林智堅遭爆2論文都涉及抄襲。林智堅今(5)日親上火線回應。(圖/翻攝自林智堅直播)
▲新竹市長林智堅遭爆2論文都涉及抄襲。林智堅今(5)日親上火線回應。(圖/翻攝自林智堅直播)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新竹市長林智堅在中華大學發表的碩士論文、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被爆出涉及抄襲,教育部今(5)日回應,有關學位論文的學術倫理案件疑義,學校應依相關處理原則及學位授予法規定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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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林智堅碩論抄襲爭議。教育部回應,有關學位論文的學術倫理案件疑義,教育部訂有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學校應依該原則及學位授予法規定查處。

依前開處理原則規定,若學校收到具體檢舉及證據資料,應依前開處理原則第8條及校內學術倫理相關規定程序,於收件的次日起4個月內完成學校查處作業。若教育部接獲具體檢舉案,則函請學校依前述規定查處。

教育部表示,學校依學位授予法與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進行後續查處後,應將查處結果函報教育部。

稍早台大、中華大學皆表示,只要收到具體檢舉事證,將成立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調查,但目前尚未收到正式檢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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