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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現在處心積慮要管制網路,是因為網路的風向變很快,它不像報紙、電視或是廣播,有所謂的審查機制,同時也必須擔負社會責任,而網路的特性就是接近性高,沒有門檻,一般人都可以自由地使用,這也成為外界觀察一個國家的是否箝制言論自由的標準。
根據《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內容,只要是政府認定你刊登在網路上的內容不實,經由法院裁定後,就可以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將該文刪除、移除或下架;但在法院裁定之前,NCC得以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在該篇訊息加註警語。這不僅已經凌駕網路平台業者的權利,甚至進一步用法令來限制業者的管控權,而不實內容的認定竟完全由政府一手決定,讓人擔憂台灣的網路言論將重回威權時代。
《數位中介服務法》最誇張的部分在於NCC本來是獨立機關,但在陳耀祥擔任主委之後,已經失去獨立性,淪為民進黨附屬單位,包括處理公視董事案、中天關台案、華視出包案,或是電視執照換照案,完全沒有章法,公信力蕩然無存,倘若該法通過後,NCC還要再捐助25億成立財團法人,這也讓國民黨高度懷疑蔡政府將讓網軍檯面化。
若這個財團法人真的成立,實務上公營事業、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轉投資資本不會超過50%,因此不受立法院監督,這個就成為一個黑機關,有著大筆預算卻不受監督,而NCC原本就有「電臺與內容事務處」,負責傳播內容問責、自律之推動及傳播內容分級及防護機構之監督管理,為何還要另外設立一個「名不正、言不順」的法人組織,這根本就是要管控網路言論。
《數位中介服務法》說好聽是為了保障數位基本人權,但NCC並沒有把「保障數位基本人權」寫在草案中,可見NCC根本不是出於保障數位人權,反倒是在侵害網路言論自由跟基本的發言人權。
民進黨誇張離譜已經不是一兩天了,它在野時罵國民黨不自由、不民主,等到民進黨執政比國民黨更不自由、不民主,更要管制言論自由,這種自我封閉、極權管控的思維竟然成了民進黨執政最核心的理念,不達目的、不擇手段,這種管制言論自由的心態多麼強烈,真的惡霸!
如果民進黨創黨元老黃信介、傅正等人還在世,看到民進黨為了鞏固權力用盡心思去反對自由主義;如果盧修一還在世的話,知道民進黨為了不要讓不同意見的人發聲,所以用政府機構去箝制人民聲音,把獨立機關搞成附屬機構,不知道做何感想?會不會感到一絲絲羞愧?
●作者:錢震宇/資深媒體人、開放智庫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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