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油案不法所得宣告沒收 味全指沒收新制違憲

▲味全指沒收新制違憲,憲法法庭19日召開言詞辯論庭。(圖/記者潘千詩攝)
▲味全指沒收新制違憲,憲法法庭19日召開言詞辯論庭。(圖/記者潘千詩攝)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味全」因混油案,遭法院宣告沒收3292萬元犯罪所得。味全認為,法院判決時,「沒收新制」還沒上路,質疑規定牴觸憲法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19)日召開言詞辯論。如果大法官最後宣告違憲,拉法葉艦案、已歿軍火商汪傳浦家族的271億元(9.2億元美金)犯罪所得,檢方一連串聲請沒收的努力恐怕是白忙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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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公司的98配方調和油,2017年4月間被智財法院認定構成詐欺罪,將前董事長魏應充判處2年定讞,另宣告沒收味全3292萬8820元犯罪所得。

味全主張,刑法「沒收制度」是因國內多起食安及經濟犯罪而有此整體修法的契機;油品案一審判決為2016年3月間,「沒收新制」是在同年7月1日施行,可見新法「沒收效力」有回溯,明顯牴觸憲法之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等,侵害味全公司受憲法保障的財產權。

除味全外,向藝人徐乃麟租屋聚賭的楊強蓉、收購台灣護照轉賣中國大陸人士的吳英裕、花蓮地院刑庭樂股、台北地院刑庭寧股法官也聲請解釋,憲法法庭併案審理。

▲專家學者、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圖/翻攝憲法法庭直播)
▲專家學者、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圖/翻攝憲法法庭直播)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直指,犯罪財產比起國民黨黨產,連「合法的外觀」都沒有,怎會有值得保護的信賴利益?新法剝奪不法利得並非真正溯及且具公共利益,不違反法律溯及既往、比例原則,且符合公平正義,具有優越於信賴保護的公共利益,不違憲。

法務部檢察司長黃謀信表示,沒收新制立法是參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規範以及世界先進國家立法例引進「非以定罪為基礎」的犯罪所得沒收;新法將「犯罪所得沒收」定性為「準不當得利衡平措施」,非刑罰,與諸多世界先進國家立法例相同,更具填補舊法嚴重漏洞的重要意義。

黃謀信指,此衡平措施重點在於,任何人不能因為犯罪而保有所得,這是刑法上很基本的概念,這不是制裁或是應報。法務部採取這項措施模式,是參考德國合憲的立法例,並由立法者立法自由形成的,不能因為選擇這個立法例,就說違憲。

▲法務部司長黃謀信。(圖/翻攝憲法法庭直播)
▲法務部司長黃謀信。(圖/翻攝憲法法庭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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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