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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消防局表示,下午1時44分接獲報案,立即派員搶救,到達現場時,溺水者已經被拉到岸上,正在由現場民眾進行CPR(心肺復甦術),消防人員立即接手進行高級心臟救命術,並由高級救護技術員給予患者CPR、插管、急救藥物等,由救護車送往花蓮慈濟醫院急救,下午2時51分,院方宣告急救無效。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表示,在野外溪流、湖泊戲水時,應熟記戲水安全注意事項,並避免至危險水域戲水,而且戲水時每人均應配置救生衣、救生圈、以及相關具有一定浮力的救生器材,避免溺水事件發生。(編輯:謝雅竹)11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