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民航局表示,已發布民航通告AC107-002「遙控無人機檢驗程序申請指南」,包括無人飛機、無人直昇機、無人多旋翼機及複合式無人機等各類型無人機檢驗基準,例如機體負載測試、動力輸出、裝備可靠度、飛控穩定性、遙控通訊品質、整機耐久測試等。民航局強調,檢驗目的是為提升無人機的使用安全,確認無人機的設計符合國際規範,以利產業發展並開拓國際市場。
民航局指出,過去無人機廠商向民航局申請檢驗後,常有測試驗證場地尋覓不易等困擾;嘉義縣亞創中心成立後,民航局配合成立「無人機檢驗辦公室」,可在地提供全方位檢驗協助,解決業者迫切需求。
此外,載貨、物流、系統複雜之150公斤以上大型無人機檢驗標準,目前國際間尚未有一致的檢驗基準,民航局表示,將持續參與國際間無人機相關檢驗標準制定會議,建置我國150公斤以上大型無人機檢驗標準,使無人機產業發展能與國際接軌。
有關未來檢驗業務之執行,民航局表示,因涉及性能、結構、飛行控制、通訊鏈路、電動馬達及新能源等專業領域,將結合中科院以及國內現有檢測實驗室及工業驗證資源,擴大遙控無人機製造與應用整體效能。「無人機檢驗辦公室」成立後,將能連結研發、測試與檢驗等工作,協助嘉義縣發展為台灣無人機產業重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