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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昱中表示,投資漁船主管機關是漁業署,質疑多次漁業署到底有無專業或適當性?台灣人把資金拿到國外去,進場條件非常鬆散,卻不管勞動條件,不用遵守法規,對洗漁以外之不法行為毫無管制、不調查,讓這麼大金流在外面,實在是不可思議。
事實上,從國際公約看台灣產業移工,會發現有一些漏洞。監察院委員王幼玲在近期糾正苗栗市政府歧視移工的行徑時,認為「由於政府機關帶頭污名化移工的差別待遇,引來多間國際媒體報導,甚至被列入國際特赦組織(AI)及美國國務院公布的年度人權報告,嚴重影響我國人權形象。」
2020年9月,美國公布之「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之貨品清單」首度列入台灣遠洋漁獲、成世界認證「血汗海鮮」。2021年5月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蔡崇義發布調查報告,更由多名外籍漁工指證連續工作最高28小時、數十名工人搶食只有3至5人的飯菜、漁工被船長打死,屍體跟漁獲冰一起等台灣漁船慘況,國家人權委員會多年來積極消弭歧視,無奈仍有許多憾事發生。藉由論壇,讓大眾重視移工在台灣的人權議題,相當具有啟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