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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行之有年的產地標示規定,中國官方2015年已通知,台灣送到中國的貨品不得有「R.O.C.」字樣,如果要寫台灣,就必須加註中國;有食品原料業者向中央社記者表示,這項規定以往很寬鬆,通常只要透過遮蓋、貼上標籤等方式應對,就可以通關。
對於中國官方近期要求確實落實這項規定,有塑化業者受訪時指出,隨著近日兩岸關係趨於緊張,已聽聞有同業接到中國廠商要求,必須在產地加上「中國台灣」等字樣,否則不能順利通關。
台灣報關則相反,這名業者指出,根據台灣法規,若在貨物上標記「中國台灣」,則無法從台灣出口;兩岸官方相牴觸的要求,導致出貨上的麻煩,至於如何應對,目前都在觀察並研擬當中。
攬貨業者表示,以往會協助客戶遮蓋相關字樣,以便通關,只是最近氣氛比較緊張,中國海關查驗會比較仔細,如果外箱上有標記台灣,可能就會比較麻煩;但目前還未聽聞台灣貨品無法進入中國的情況,未來則持續觀察中。(編輯:林克倫、楊凱翔)1110805